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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漁船曾經遇到被海巡攔下,不能出海的問題,主要是因為漁船不能載客,所以一直想著有機會要來拿張船員證可以名正言順搭乘漁船。

 

要拿到船員證,需要先接受船員安全訓練,安全訓練又分兩種,差別是規定可搭

漁船的大小,一種是12公尺以下漁船的「小型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另一種是12公尺以上的「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課程時間分別是三天半跟兩天。

決定要上三天半的課程,因為一次上了,能夠在所有種類漁船都可以用得上,當然是最好囉,不過這個決定也讓我遇上麻煩。

 

訓練課程在各漁會及海事學校都有開班,但是班次非常少,時間也都不固定,只有在遠洋漁業開發中心,每週二有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班,40個名額,每週三有小型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班,60個名額的課程,不過線上報名早就額滿到明年了,有另外一個方法就是現場候補,因為我不能確定什麼時間會來上課,所以就想說來試試候補。

 

1020日星期二早上7:00到了漁業署在高雄的遠洋漁業開發中心,看見已經有不少人了,緊張了ㄧ下,一位承辦看見我,就問我有沒有自己的船,馬上反應就說沒有,(後來才想到他說自己的意思應該是家裡),然後又說我是女生,要我出示三等親漁船工作證明,心裡出現很多問號,我的確曾經看過有一個規定,是說遠洋漁船若有女性船員的話,同時他的一位親屬也要在船上工作,不過這是在拿到船員證後,要登記入籍漁船才需要的,並不影響來受訓上課吧?我跟這位承辦說,我有看過網路上的報名資料了,並沒有這一項呀,他說,家裡沒有船就不用來上啦,等等科長來就知道等等,我想難道因為我是女生就不能受訓嗎?也就先沒有跟他爭辯,找了候補的位置坐下,跟著填了候補第18號。

接著在門口晃蕩的時候,那位承辦對一位先生指指我說科長,這位小姐說沒有帶親屬證明,科長就說我不能報名,我覺得不解,就又把我所知道的跟他說一遍,他說你何必用這個跟我爭?報名規定中有這一項,就指著面前的公告,我看了一遍也沒有這一條呀,這時另一位承辦出現,說這張是舊的,說新的資料在網路上有,問他何時改的,才知道是上個月的事情,這位承辦說,因為想要取得漁民資格的人太多,但是大家取得的目的不同,若不是真正要上船工作,只是要資格的話,大多的人都會去上兩天的課程,但是人實在太多了,也總是候補不到,所以開始有人會改來上三天半的課程,這樣不但佔用了公家資源,也讓真正需要上船工作的人沒辦法接受訓練,所以根據漁船船員管理規則加了女性需要出示三等親的漁船工作證明,其實這位承辦說的我滿能夠理解的,這些船員安全訓練班報名,上課是完全不需要費用的,這裡甚至還免費提供宿舍給遠道來的學員,自己花的就是用餐的費用跟時間,另外在查詢的時候,已經知道不少人來上課取得資格的目的,是因為想用漁民身份加入漁保,聽說是一年可省下一萬多塊的保費,因此,的確是有佔用資源的情形,只是我不明白的是,這樣的佔用情形男性女性都有,為什麼就獨獨限制女性需要家裡有船才能報名呢?

心有不甘下,雖然知道我今天沒辦法參訓了,但是沒有馬上離開,看工作人員忙了一陣後,走向我遇到的第一位承辦,問他我能不能看ㄧ下新的規定,他就叫我進去大樓中找人印資料給我,一位承辦翻了「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給我看,其中第六條規定女性船員,以在漁筏、舢舨或隨三親等內親屬在航行作業於有限水域之漁船工作為限。」,他說因為這個規定,在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班報名條件中,增加一個需要有三等親屬於漁船工作的證明,小型漁船(筏)就不需要,他另外又印出報名資格給我看,其中「漁船船員訓練報名、報到及參訓注意事項」第一項中「報名時須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反面須影印清楚),報到時須繳驗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相片兩張 (背面寫姓名,基本安全訓練班交1吋照片及相關證件;其他班別交2吋照片及相關證件 )。參訓漁船船員基本安全訓練(3.5天)之女性學員,另須繳交隨三親等內親屬之漁船工作切結書(下載切結書)。」 真的有我之前沒有看到的規定,我後來上網查,也真的如之前的承辦說的,這個新的規定是今年9月29日修正的,這時心情已經心情很沈重了,不但是因為這個新規定我之前不知道,更對規定獨獨限制女性耿耿於懷,出來後聽到今天報名實到人數13位,所有來候補的人都有補上了,坐在外面看著明明還有名額,我卻不能參加,心裡真是難過。

後來因為有人幫我把行李先拿進去收起來了,我找不到,又進去問,訓練員看到我就說,他也很不好意思,如果我今天後補是真的可以補上的,不過因為規定如此,我說我今天會借住朋友家,明天還會再來後補小型漁船(筏)船員安全訓練,就又拖著我的行李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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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lander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